原油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原油期货交易行为,有效控制交易风险,保障公司(或投资者)的资产安全,实现稳健经营和持续盈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合约》、《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INE)原油期货交易的公司(或投资者)及其交易、风控、财务等相关人员,所有涉及原油期货交易的决策、执行、监控、清算等环节,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交易所交易规则。
- 风险可控原则: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确保所有交易活动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进行。
- 审慎决策原则:基于充分的市场研究和风险评估进行交易决策,杜绝盲目跟风和情绪化交易。
- 职责分离原则:交易、风控、清算等关键岗位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内部牵制。
- 透明化原则:交易指令、持仓、盈亏、风险敞口等信息记录清晰、准确,确保交易过程可追溯、可审计。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
第四条 组织架构 设立交易管理委员会,作为原油期货交易的最高决策和监督机构,下设交易部、风险控制部、财务结算部。
第五条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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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管理委员会:
- 审定交易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政策。
- 审批年度交易计划、风险预算和重大交易策略。
- 监督整体交易风险状况,在极端市场情况下做出平仓、减仓等最终决策。
- 定期评估交易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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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部:
- 交易员:负责执行交易指令,进行市场分析,提出交易策略建议。
- 交易主管:负责交易员的日常管理,监督交易指令的执行,确保交易符合公司策略。
- 职责:
- 严格遵守交易指令,不得擅自变更。
- 每日记录交易日志,详细记录交易品种、方向、数量、价格、时间及理由。
- 定期向交易主管和风控部提交市场分析报告。
- 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老鼠仓”或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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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部:
- 风控专员:负责实时监控交易风险,执行风控措施。
- 风控主管:负责制定和维护风控模型,审核风控指标,向交易管理委员会报告风险状况。
- 职责:
- 实时监控账户的保证金水平、持仓风险度、盘中风险等。
- 当账户触及预警线或止损线时,立即向交易主管和交易委员会发出预警。
- 拥有独立的强制平仓权限,在紧急情况下可执行强制平仓操作。
- 定期(每日/每周)出具风险监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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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结算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结算专员:负责每日的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和账务处理。
- 职责:
- 准确计算每日盈亏、浮动盈亏和应缴保证金。
- 确保资金账户有足额资金,及时处理追加保证金通知。
- 保管交易凭证、结算单据等相关资料,确保账实相符。
- 与交易所和期货公司核对账目,确保数据准确。
第三章 交易决策与执行流程
第六条 交易决策流程
- 策略研究:交易员基于基本面(如OPEC政策、地缘政治、EIA库存等)、技术面及市场情绪,形成初步交易策略。
- 内部评审:交易主管对策略进行评审,评估其潜在收益与风险。
- 审批授权:重大交易策略或超出常规权限的交易,需提交交易管理委员会审批,获得授权后方可执行。
- 下达指令:交易员获得明确的交易指令,内容包括:交易品种、开仓/平仓、买卖方向、数量、价格限制(限价单)或止损价位。
第七条 交易执行与记录
- 指令执行:交易员必须通过合规的交易系统(如期货公司提供的交易软件)执行指令,严禁场外对敲或私下交易。
- 交易记录:所有交易必须立即、准确地记录在《交易日志》中,并由交易主管每日复核签字。
- 指令变更与撤销:交易指令原则上不得变更或撤销,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需经交易主管批准,并详细记录原因。
第四章 风险控制管理
第八条 风险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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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管理:
- 初始保证金:按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收取。
- 维持保证金:账户权益不得低于持仓所需保证金的某一比例(如80%)。
- 预警线:当账户权益低于维持保证金的120%时,风控部向交易部发出预警通知。
- 止损线(强平线):当账户权益低于维持保证金的100%时,风控部有权执行强制平仓,以防止穿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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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仓限制:
- 总持仓限制:根据公司资本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单一合约和所有合约的总持仓上限。
- 投机持仓限制:严格执行交易所规定的投机持仓限额。
- 日内交易限制:对日内频繁交易设置次数或数量限制,防止过度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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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中风险监控:
实时监控盘中价格波动,当价格剧烈波动触及预设的盘中止损位时,系统或风控专员应立即提醒或执行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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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损纪律:
- 所有开仓交易必须预设止损价位,并严格执行,无止损策略的交易原则上不予批准。
- 止损位可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但调整需有充分的理由并记录。
第九条 压力测试与应急预案
- 压力测试: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压力测试,模拟极端市场行情(如价格涨停/跌停、流动性枯竭等)对公司账户的影响,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 应急预案:
- 技术故障:当交易系统或网络出现故障时,启动备用方案,及时通知期货公司进行电话委托或书面指令。
- 市场异常:当市场出现连续涨跌停、重大风险事件时,交易管理委员会应立即召开会议,决定暂停交易、减仓或对冲等紧急措施。
- 穿仓风险:若发生穿仓,财务部应立即核实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资金与结算管理
第十条 资金管理
- 账户管理:必须在合规的期货公司开立专门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与自有资金严格分离。
- 资金划转:资金划转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挪用客户保证金或公司自有资金进行高风险投机。
- 预算管理:每年制定交易资金预算,并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 结算管理
- 每日无负债结算:财务部每日根据交易所的结算价进行盈亏和保证金计算。
- 追加保证金:当收到期货公司的《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后,财务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足额资金划入账户。
- 账务核对:每日与期货公司和交易所核对交易记录、资金余额和持仓情况,确保三方数据一致。
第六章 信息报告与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 日常报告
- 交易日报:交易部每日提交,内容包括当日交易明细、持仓情况、盈亏分析及市场展望。
- 风险日报/周报:风控部每日/每周提交,内容包括账户风险指标、保证金水平、持仓风险度、风险敞口及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
- 月度/季度报告:交易管理委员会定期审阅,全面评估交易绩效和风险状况。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
- 所有交易单据、指令记录、交易日志、风控报告、结算单据、会议纪要等书面和电子文件,必须妥善保管。
- 保管期限不少于5年,以备查验、审计和追溯。
第七章 监督、审计与违规处理
第十四条 内部监督 交易管理委员会对交易、风控、财务等部门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五条 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应定期对原油期货交易业务进行专项审计,评估内控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十六条 违规处理 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以下处理:
- 警告、批评教育。
- 罚款、扣减绩效。
- 调离岗位、暂停交易权限。
- 解除劳动合同。
- 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制度解释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交易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八条 制度修订 本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市场变化,由交易管理委员会适时组织修订。
第十九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制定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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