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指示
当前疫情形势分析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11月,全球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超过7.6亿例,死亡病例超过690万例,我国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疫情形势总体可控,但局部地区仍有零星散发和聚集性疫情。
以2023年10月为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共计12,458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247例,本土病例11,21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3,587例,其中境外输入1,023例,本土22,564例,当月无新增死亡病例报告。
重点地区疫情数据示例
以北京市2023年10月疫情数据为例,该月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247例,无症状感染者2,358例,具体分区域数据如下:
- 朝阳区:确诊病例386例,无症状感染者712例
- 海淀区:确诊病例287例,无症状感染者543例
- 丰台区:确诊病例198例,无症状感染者376例
- 西城区:确诊病例156例,无症状感染者298例
- 东城区:确诊病例132例,无症状感染者251例
- 其他区合计:确诊病例88例,无症状感染者178例
从年龄分布看,20-39岁人群占比最高,达42.3%;40-59岁人群占比31.5%;60岁以上人群占比15.2%;19岁以下人群占比11.0%,职业分布以公司职员、服务业从业人员和学生为主。
疫情防控关键措施
核酸检测策略调整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对核酸检测策略进行了优化调整:
- 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 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 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疫苗接种推进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15日,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9亿剂次,接种总人数达13.1亿人,完成全程接种12.7亿人,覆盖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全国总人口的92.9%和90.2%,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覆盖人数达2.4亿人,完成全程接种2.3亿人,覆盖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老年人口的91.0%和86.6%。
加强免疫接种情况:
- 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8.9亿人
- 完成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2.1亿人
- 60岁以上老年人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1.8亿人
医疗资源储备情况
全国二级以上医院设置发热门诊超过1.6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发热门诊(诊室)超过3.5万个,定点医院床位总数达138万张,其中重症监护床位13.8万张,方舱医院床位总数达33.3万张,各地按照城市人口规模,将方舱医院升级改造成亚定点医院,床位总数达26.3万张。
重点人群防护指南
老年人防护措施
针对60岁以上老年人,特别是80岁以上高龄老人,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 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
- 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 外出时正确佩戴口罩
-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 适度运动,保证营养
- 患有基础疾病的要规律服药
孕产妇防护要点
孕产妇作为特殊人群,防护要点包括:
- 做好孕期检查,提前预约,分时段就诊
- 前往医院时全程佩戴N95口罩
- 减少在医院的停留时间
- 回家后及时更换衣物,洗手洗脸
- 保持良好心态,避免焦虑
儿童防护建议
针对儿童群体的防护建议:
- 3岁以上儿童及时接种疫苗
- 选择合适尺寸的儿童专用口罩
-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 均衡饮食,充足睡眠
- 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就医
应急处置流程规范
病例发现与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完成三级审核,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流行病学调查
接到病例报告后,疾控机构应当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重点调查病例发病前14天及发病后的活动轨迹,排查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风险人群。
风险区域划定与管控
根据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轨迹和疫情传播风险大小划定高、中、低风险区,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为低风险区。
健康监测与管理要求
居家健康监测
对完成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等,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报社区同意,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自我健康监测
对风险较低人员实施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就医。
消毒技术指引
公共场所消毒
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应重点做好:
- 空气消毒:开窗通风,每日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物体表面消毒:使用含氯消毒剂(250-500mg/L)或75%酒精擦拭
- 地面消毒:使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拖拭
- 卫生间消毒:便池及周边用含氯消毒剂(1000mg/L)擦拭
家庭消毒
家庭日常消毒注意事项:
- 餐具煮沸消毒15分钟
- 衣物定期清洗,可阳光下暴晒4小时
- 门把手、开关等高频接触部位每日清洁消毒
- 垃圾日产日清,废弃口罩单独处理
心理干预与疏导
普通公众心理调适
- 保持规律作息,适度运动
- 获取权威信息,避免信息过载
- 通过电话、网络与亲友保持联系
- 培养兴趣爱好,转移注意力
- 如持续情绪低落可寻求专业帮助
隔离人员心理支持
- 保持与外界沟通渠道畅通
- 制定每日计划,保持生活规律
- 进行室内适度运动
- 学习放松技巧如深呼吸、冥想
- 必要时寻求心理咨询服务
物资保障与配送
生活物资保障
疫情处置期间,各地应确保:
- 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 超市、菜市场、便利店等生活必需场所正常运营
- 建立专门配送队伍保障封控区物资供应
- 设立应急投放网点,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医疗物资储备
各地要按照辖区人口规模储备医疗物资:
- 核酸检测试剂:人均日检测量1:1储备
- 防护物资: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 治疗药品:满足重症患者1个月用量
- 医疗设备:确保随时可用状态
监督问责机制
工作督导检查
建立多部门联合督导机制,重点检查:
- 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 核酸检测组织实施
- 隔离场所管理
- 医疗救治准备
- 物资保障供应
责任追究制度
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
- 失职渎职行为
-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 弄虚作假、瞒报漏报
- 不作为、乱作为 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疫情信息发布
严格执行疫情信息发布制度:
- 每日发布疫情最新情况
- 及时公布病例活动轨迹
- 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
- 通过多种渠道传播防控知识
舆情监测处置
加强网络舆情监测:
- 及时发现并回应社会关切
- 澄清不实信息
- 依法打击造谣传谣行为
- 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应对疫情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发展,病毒变异存在不确定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